博客与秃脖子公鸡
《断臂山》以后,有朋友留言劝我宽容一点,不要捡便宜卖乖,他还认为《阿Q周刊》是靠发牢骚出的名。其实这两条好心的评价都不准确,第一,《阿Q周刊》没什么名气,虽然偶尔发一次水,一天涌进来一万多名游客,大多时,每天发行量也就一千人上下,本星期没更新,读者就跑了一大半,这样的人气怎么是"出名"呢?第二,我的牢骚不是鸡蛋里挑骨头,更不是捡便宜卖乖,而是一泡屎里挑屎壳郎。可以这样说,我批评的事情在老邪眼里往往都一无是处,我只不过捡了一两个实在瞧不过去的缺点,挖苦一下。当然,我承认自己的观点也是一坨玩意儿。
在贴上《断臂山》之前,我料到会引来不同看法,但是没想到是秦人的箭雨,让我无处藏身。那篇文字代表了我对同性恋的态度,很刻薄,也很真实,如果像有朋友说暴露了我思想中狭隘的一面,也是对的。我并非对所有问题都宽容、都没有原则,只不过那些阴影很少有机会展示出来罢了。关于同性恋,我还是一贯的立场,虽然他们是弱势人群,是需要帮助的阶级,但是比他们更需要帮助、同情的兄弟姐妹多得很,除非我的同情心像太平洋一样取之不竭,否则我宁愿关注下岗工人、流浪民工。
严格而言,我真正挖苦的人不多,陈凯歌算一个,有关洪晃的文字是外贬内褒,《王三表被骟了》也不是挖苦,《断臂山》是对事儿不对人。真正刻薄的文字是《三表哥,你比陈师傅无极》和《东方兴》。幸运的是,我挖苦的对象很宽容,没有祭出法律大棒逼我对簿公堂,当然,也没准儿是我挖苦的手段太高明,让他们无处下嘴。
眼下,博客间的谩骂、官司就像南京路、王府井突然流行的尖头高跟鞋,一下泛滥起来。他们争执的详情,我一知半解,没法判断谁是谁非,这里只想提醒双方,博客间的不同意见更多的是游戏行为,别太当回事儿。
keso是我欣赏的博客,他那篇《顺风,您真幽默》写得很鲁迅。顺风是我佩服的高产博客,虽然他的文章因为专业限制,一篇都没有完整地读过,而且他的文风我也不适应;不过这不妨碍我期待他采用更幽默的方式反击。很可惜,顺风没这样做,他一本正经地举事实、摆道理。这种反击太老实了,就像马大帅中的范德彪,裤裆被踹了一脚后,却埋怨对手不按套路出牌。
类似的口诛笔伐无论如何上升不到法律层面,否则会更落下风,办法只有一个,写一篇《keso,您更幽默》。
上面的争论毕竟是两个成年人的文字叫板,而沈阳和秦尘的格斗不同,他们的叫骂更像某个风景区里,供游客欣赏的一起血淋淋的撕咬,无论谁获胜,都是一个彩头。一只秃脖子公鸡。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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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2006, 17:32
"但是比他们更需要帮助、同情的兄弟姐妹多得很……否则我宁愿关注下岗工人、流浪民工"
我就是欣赏你的这种同情心才一直关注你的博客,可能我的同情心比你泛滥,但是我的语言苍白,我的逻辑混乱,我的表达讽刺能力几乎为零,我的文章不能吸引大家的眼球,不能引起共鸣。所以你要用你的才华去帮助生活在底层的老百姓,而我则尽我的所能去帮助我能帮助的生命(我认为地球上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不管这个生命是自以为是的人类还是一只小小的蝴蝶),虽然我现在所能做的也就是在网上替被人虐杀的小动物喊冤,替同性恋以及其他被这个社会不接纳的所谓异端鸣不平,偶尔发表下对这个社会黑暗面的看法,但是我们用不同的能力去帮助不同的生命这是我们的共同点。
我以前QQ上的名字就是黄小邪,那是因为我非常欣赏黄药师那个黄老邪,欣赏他的离经叛道,对虚伪教条的彻底抛弃,自认为自己在这点跟他有几分相似,所以取名黄小邪。偶然机会发现你这个黄老邪,觉得还是非常对自己胃口的,不过现在发现我这个邪比起你来是要邪多了。不管怎么说有碰撞才有意思,我会继续关注你的文章的。
20/03/2006, 09:13
老邪挺可爱,我是天天都要来这里转转,支持老邪!